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tǒng) > 建筑OA系統(tǒng) >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價款調整
招標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非招標工程以合同簽訂前28天為基準日,其后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發(fā)生變化影響工程造價的,應按省級或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規(guī)定調整合同價款。
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對應的綜合單價按下列方法確定:
合同中有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合同中已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合同中已有的綜合單價確定;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綜合單價,經發(fā)包人確認后執(zhí)行。
若施工中出現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符的,發(fā)、承包雙方應按新的項目特征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減,該項工程量變化在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zhí)行原有的綜合單價;該項工程量變化在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綜合單價及措施費應予以調整。
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引起措施項目發(fā)生變化,造成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變更,原措施費中已有的措施項目,按原有措施費的組價方法調整;原措施費中沒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根據措施項目變更情況,提出適當的措施費變更,經發(fā)包人確認后調整。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發(fā)、承包雙方應按以下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工程價款。
若施工期內市場價格波動超出一定幅度時,應按合同約定調整工程價款;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按省級或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調整。
工程價款調整報告應由受益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經對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提出工程價款調整報告的,視為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更多推薦:
·2015年造價工程師教材不變的通知
·2015年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不斷更新)
·2015年造價工程師輔導課程全部開通
·2015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輔導火爆熱招中
- 1【博士】混凝土損傷本構理論及其在大跨橋梁地震響應分析中的應用研究【2007】
- 2預應力工程施工中有效預應力檢測、校正控制與驗收評估
- 3房屋“定時炸彈” 鋼化玻璃頻頻爆炸
- 4鋼筋窄間隙焊接技術在大峽水電站的應用
- 52013年大連造價工程師準考證打印時間
- 6鋼結構工程緊固件材料的一般規(guī)定
- 7巖溶水資源評價方法研究
- 8擋墻計算書
- 9廣州市某河市政截污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 102010年一級建造師考試習題
- 11建筑工程鋼結構構件放樣、號料一般要求
- 12[北京]臨時設施施工組織設計
- 13中國建筑史學研究的學術回顧與反思
- 14購買攪拌拖泵注意什么?
- 15敏捷制造與全面質量管理
- 16廣南至硯山高速公路某橋墩柱、系梁施工組織設計
- 17某污水廠蛋形消化池施工組織設計
- 182014年1-9月全國錳硅合金產量分省市統(tǒng)計表
- 19某高層商場地下模板施工方案31p
- 20304不銹鋼卷帶原裝進口
- 21外平衡熱力膨脹閥的感溫包的安裝位置
- 22[博士]水泥粉煤灰穩(wěn)定碎石基層瀝青路面抗裂性能研究
- 23攪拌輸送一體機工作要點解析
- 24建筑節(jié)能技術的跨越式發(fā)展
- 25水泥倉的保養(yǎng)之道
- 26建筑施工設計基本常識 117P
- 27模板工程施工方案38p
- 28北京某小學抗震加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 29某橋主橋上部結構施工監(jiān)控工作大綱
- 30安全管理現狀評價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華區(qū)建設南路160號1層9號
重慶公司:重慶市江北區(qū)紅旗河溝華創(chuàng)商務大廈1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