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管理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品資料
X 關閉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tǒng) > 建筑OA系統(tǒng) >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2015年造價工程師考試《理論與法規(guī)》知識點全歸納(3)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1.工程可以不簽發(fā)證書或扣減承包商報表中部分金額的情況包括:合同內約定有工程師簽證的最小金額時,本月應簽發(fā)的金額小于簽證的最小金額,工程師不出具月進度款的支付證書,本月應付款接轉下月;承包商提供的貨物或施工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可扣發(fā)修正或重置相應的費用,直至修整或重置工作完成后再支付;承包商未按合同規(guī)定進行工作或履行義務,并且工程師已經通知了承包商,則可以扣留該工作或義務的價值,直至工作或義務履行為止;業(yè)主的付款時間不應超過工程師收到承包商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后的56天;

  2.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后的84天內,承包商應按工程師規(guī)定的格式報送竣工報表;工程師在收到竣工報表后28天內完成竣工結算支付證書的簽證,業(yè)主據(jù)此予以支付;

  3.保留金在每次月進度款支付時扣留的百分比一般為5%-10%,累計扣留的最高限額為2.5%-5%,

  4.保留金的返還,分兩次:第一次,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后返還;頒發(fā)了整個工程的接收證書時,將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給承包商,如果頒發(fā)的接收證書只是限于一個區(qū)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則返還金額=保留金總額的一半*移交工程區(qū)段或部分的合同價值/最終合同價值的估算值*40%;第二次,保修期滿頒發(fā)履約證書后將剩余保留金返還;如果頒發(fā)的接收證書只是限于一個區(qū)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則返還金額=剩余保留金總額*移交工程區(qū)段或部分的合同價值/最終合同價值的估算值*40%;

  5.頒發(fā)履約證書后的56天,承包商應向工程師提交最終報表草案,以及工程師要求提交的有關資料;工程師在接到最終報表和結清單附件后的28天內簽發(fā)最終支付證書,業(yè)主應在收到證書后的56天內支付;

  6.FIDIC合同條款爭端的解決方式:提交爭端仲裁委員會裁決(無法律效力);爭端仲裁委員會在收到書面報告后84天內對爭端作出裁決,并說明理由;如是合同一方對爭端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滿,則應當在收到裁決后的28天內向合同對方發(fā)出表示不滿的通知,并說明理由,表明準備提取仲裁。如果爭端仲裁委員會在84天內未對爭端作出裁決,則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84天的期滿后的28天內向對方發(fā)出要求仲裁的通知。

  7.仲裁的意義不僅在于尋找一條解決爭端的途徑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仲裁條款的出現(xiàn)使當事人雙方失去了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爭端的權利;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機構無權強制執(zhí)行,強制執(zhí)行須向法院申請;

  8.工程變更包括工程量變更、工程項目變更、進度計劃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考慮到設計變更在工程變更中的重要性,往往將工程變更分為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兩大類;

  9.工程變更的處理要求:如果出現(xiàn)了必須變更的情況,應當盡快變更;工程變更后,應當盡快落實變更;對工程變更的影響應當作進一步的分析;

  10.從不同的角度看,不論因為什么原因導致的設計變更,必須首先有一方提出,因此可以分為發(fā)包人對原設計的變更和承包人對原設計的變更兩種情況;發(fā)包人對原設計的變更,應不遲于變更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承包人對發(fā)包人的變更沒有拒絕的權利;

  11.能夠構成設計變更的事項: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2.變更后合同價款的確定程序:承包人在工程設計變更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變化,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工程設計變更后14天內,如承包人未提出適當?shù)淖兏鼉r格,則發(fā)包人可根據(jù)所掌握的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合同價款和調整的具體金額;收到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協(xié)商意見,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內,對方未確認也未提出協(xié)商意見時,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13.在工程變更后14天內,設計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調整的,由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審核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fā)包人提出適當?shù)淖兏鼉r格,經對方確認后執(zhí)行;FIDIC合同條件下工程變更范圍:對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變;任何工作質量或其他特性的變更;工程任何部分標高、位置和尺寸的改變;刪減任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新增工程按單獨合同對待;改變原來施工順序和時間安排。

泛普軟件-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整理

  更多推薦:

  ·2015年造價工程師教材不變的通知

  ·2015年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不斷更新)

  ·2015年造價工程師輔導課程全部開通

  ·2015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輔導火爆熱招中

發(fā)布:2007-06-30 12:43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

泛普軟件項目管理工具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