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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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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相關(guān)法規(guī)》課本精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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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債的發(fā)生根據(jù):合同;無因管理;不當?shù)美?;侵?quán)。

  2.債的擔保:保證、抵押、質(zhì)押、留置、定金。

  3.民法通則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quán)利的拆訟時效期間為2年。對于下列拆訟,其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商品示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產(chǎn)被丟失或者損毀的;合同法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shù)進出口合同爭議或者申請仲裁的,其拆訟時效為4年。

  4.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原則。

  5.合同形式: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合同書、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其他合同形式。

  6.要約應當符合以下規(guī)定:內(nèi)容具體確定;表時經(jīng)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接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7.要約不得撤消的情形: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消;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消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8.要約的失效: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要約人依法撤消要約;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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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6-30 11:25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guān)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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