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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知識考點資料(三)
81.P68、(3)合同履行中條款空缺的法律適用
82.P69、3)質量要求按照國家、行業(yè)標準履行;按照通常標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時履行地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
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支付不動產(chǎn)的,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承擔。
(4)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支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
?。?)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原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債務法律關系并不因此變更。
83.P70、(2)同時履行抗辯權
(3)異時履行抗辯權
1)后履行一方的抗辯權。適用條件:
?、儆赏浑p務合同產(chǎn)生互負的對價給付債務;
?、诤贤屑s定了履行的順序;
③應當先履行的合同當事人沒有履行合同債務或者沒有正確履行債務;
?、軕斚嚷男械膶r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2)先履行一方的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雙務合同中,互負債務。
不安抗辯權的法律規(guī)定。中止履行:
?、俳?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
?、谵D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蹎适虡I(yè)信譽;
?、苡袉适Щ蛘呖赡軉适男械钠渌樾?。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jù)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履行義務:當事人依照本法第68條的規(guī)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行使不安抗辯權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義務:首先,通知義務;其次。當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合同。
行使不安抗辯權的當事人享有的權利:行使不安抗辯權當事人在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84.11Z302033 (1)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了保障其債權不受損害,以自己的名義代替?zhèn)鶆杖诵惺箓鶛嗟臋嗬?/p>
?。?)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1)代位權產(chǎn)生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2)應當將該財產(chǎn)交給原債務人,而不能直接獨占財產(chǎn)。
85.P72、(1)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危害其債權實現(xiàn)的不當行使,有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該撤銷權消滅。
86.P73、(2)只要造成違約的事實,均應承擔違約法律責任。
違約責任采取嚴格責任原則,即無過錯責任原則。至于締約過失、無效合同或者撤銷合同,則采取過錯責任原則。由有過錯一方向受損害方承擔損失責任。
先期違約的構成要件是:
第一,違約時間必須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
第二,違約必須是對根本性合同義務的違反,即導致合同目的的落空。
違約責任采取的是嚴格責任原則。
87.P74、(3)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
1)繼續(xù)實際履行:是指違約當事人不論是否已經(jīng)承擔賠償責任或者違約金的責任,都必須根據(jù)對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夠履行的條件下,對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繼續(xù)按照要求履行。
非金錢債務的實際履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俜缮匣蛘呤聦嵣喜荒苈男械?;
?、趥鶆盏臉说牟贿m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外;
③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的。
根據(jù)此條的規(guī)定,對于非金錢債務的實際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是指當事人違反合同的事實發(fā)生后,為防止損失發(fā)生或者擴大,因而違反合同行為人依法規(guī)定或者約定采取的修理、更換、重新制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補充數(shù)量、特資處置等措施,以給權利人彌補或者挽回損失的責任形式。
3)賠償責任
88.P75、5)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6)違約金及損失賠償?shù)姆梢?guī)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過分高于損失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7)定金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
89.P76、第一個黑點: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的條款。
當事人只能在違約金與定金條款中選擇一種方式。
90.P77、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對合同的內容、條款經(jīng)過協(xié)商,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具體方式。
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采用書面形式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傳真、電報、電傳、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91.P78、(2)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示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意思真實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倬哂谐蜂N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诰哂谐蜂N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92.P79、(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已經(jīng)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關合同生效要件的規(guī)定,其法律效力能否發(fā)生,尚未確定,一般須經(jīng)有權人表示承認方能生效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
·純獲利益的合同;
·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
·此外,還應當注意相對人依法行使催告權和撤銷權的規(guī)定。
2)無權代理的行為人代訂合同的效力待定。
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限范圍代理或者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以被代理的名義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行為有效的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已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正當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越權訂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訂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在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時,才屬無效。
4)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的合同效力。
當事人訂立合同處分財產(chǎn)時,應當享有財產(chǎn)處分權,否則合同無效。但是,法律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93.P81、(1)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依法可以將合同中的全部權利、部分權力或者合同中的全部義務、部分義務轉讓或轉移給第三人的法律行為。
?。?)1)債權轉讓
?。?)債務人轉移義務
94.P82、5)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意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導致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
1)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消;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7)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95.(3)1)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權或者雙方協(xié)商決定,提前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約定解除、法定解除。
2)·約定解除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僖虿豢煽沽χ率共荒軐崿F(xiàn)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郛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主要債務;
?、墚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債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莘梢?guī)定的其他情形。
96.P84、擔保形式有五種: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4)保證方式:一是一般保證;二是連帶保證。
97.P85、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特定財產(chǎn)(主要是不動產(chǎn))的占有,將該財產(chǎn)作為債權的擔保。
98.P86、(4)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
(1)質押:質押擔保的當事人,即合同的債權人為質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折價拍賣、變賣。
?。?)2)·法律規(guī)定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第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第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第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
第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依法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庫、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chǎn)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生效。
99.P88 (1)留置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占有合同中對方的財產(chǎn),有權留置以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行為。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fā)生的債權。
?。?)3)留置的財產(chǎn)為可分物,留置物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
?。?)債權人留置財產(chǎn)后,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
100.P89(1)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和擔保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規(guī)定應給付的款額內,向對方預先給付一定數(shù)量的貨幣。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 2)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合同的不履行都無過錯,則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都無過錯,則收取定金的一方應將定金如數(shù)返還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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