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chǎn)品資料
X 關(guān)閉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tǒng) > 建筑OA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shè)工程合同管理》命題精髓(90)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違約責任的條件和原則

  1.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

  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是指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應(yīng)當具備的要件。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采用嚴格責任原則,只要當事入有違約行為,即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條件,就應(yīng)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合同而承擔的違約責任,是以合同有效為前提的。無效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所以談不上違約責任問題。但對部分無效合同中有效條款的不履行,仍應(yīng)承擔違約責任。所以,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必須是違反了有效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的有效部分。

  2.承擔違約責任的原則

  《合同法》規(guī)定的承擔違約責任是以補償性為原則的。

  更多推薦: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三控》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法規(guī)》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案例分析》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發(fā)布:2007-07-06 10:40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guān)閉]
相關(guān)文章:

泛普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其他應(yīng)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yù)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