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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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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文化廣場景觀工程施工技術標2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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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
土方工程
1、土方開挖前,應摸清地下管線等障礙物,并應根據(jù)施工方案要求,將施工區(qū)域內(nèi)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場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
土方工程施工前應進行挖、填方的平衡計算,綜合考慮土方運距最短、運程合理和各個工程項目的合理工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調(diào)配,減少重復挖運。將余土一次性運到指定棄土場,做到文明施工。
土方開挖前應檢查定位放線、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統(tǒng),合理安排土方運輸車的行走路線及棄土場。
2、土方工程施工中,經(jīng)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平面控制樁和水準控制點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定期復測和檢查。土方不應堆放在基坑邊緣。
3、土方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穴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應在基底壓實后再進行。對填方土料應按設計要求驗收后方可填入。
4、填方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排水措施,每層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壓實程度。填筑厚度及壓實遍數(shù)應根據(jù)土質(zhì)、壓實系數(shù)及所用機具確定。填方施工結束后,應檢查標高、邊坡坡度、壓實程度等。
(二)鋼筋工程
1、鋼筋進場時,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等的規(guī)定抽取試件作力學性能檢驗,其質(zhì)量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檢查數(shù)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chǎn)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chǎn)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2、鋼筋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繡。當發(fā)現(xiàn)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xiàn)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
3、在施工現(xiàn)場,應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guī)程》JGJ107、《鋼筋焊接及驗收規(guī)程》JGJ18的規(guī)定對鋼筋機械連接接頭、焊接接頭的外觀進行檢查,其質(zhì)量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當受力鋼筋采用機械連接接頭或焊接接頭時,設置在同一構件內(nèi)的接頭宜相互錯開。
4、同一構件中相鄰縱向受力鋼筋的綁扎搭接接頭宜相互錯開。綁扎搭接接頭中鋼筋的橫向凈距不應小于鋼筋直徑,且不應小于25mm。
5、鋼筋安裝時受力鋼筋的品種、級別、規(guī)格和數(shù)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三)模板工程
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jù)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wěn)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在澆筑混凝土之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
模板安裝和澆混凝土時,應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進行處理。
2、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筑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濕潤,但模板內(nèi)不應有積水。
(2)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
(3)澆筑混凝土前,模板內(nèi)的雜物應清理干凈。
3、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
4、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后澆帶模板的拆除和支頂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執(zhí)行。
側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損傷。
模板拆除時,不應形成沖擊荷載。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時清運。
(四)混凝土及砂漿工程
混凝土:
1、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并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其質(zhì)量必須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75等的規(guī)定。
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zhì)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進行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
2、混凝土中摻用外加劑的質(zhì)量及應用技術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GB8076、《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guī)范》GB50119等和有環(huán)境保護的規(guī)定。
3、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細骨料的質(zhì)量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檢驗方法》JGJ52的規(guī)定。
4、拌制混凝土采用飲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時,水質(zhì)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的規(guī)定。
5、混凝土的澆筑順序遵循由遠而近的原則,混凝土按先豎向結構后水平結構的順序分層連續(xù)澆搗。
6、混凝土的下料方法:在澆筑豎向結構時,下料管的出口應離橫板內(nèi)側面不小于50mm,且不得在同一處連續(xù)下料,應在2~3m范圍內(nèi),水平移動下料,且宜垂直于模板下料。
振搗混凝土時,振動棒移動間距400mm左右,采用快插慢拔。振搗時間宜15~30S。
7、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應進行開盤鑒定,其工作性應滿足設計配合比的要求。開始生產(chǎn)時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yǎng)護試件,作為驗證配合比的依據(jù)。混凝土拌制前,應測定砂、石含水量率并根據(jù)測試結果調(diào)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8、結構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筑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9、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采取有效的保養(yǎng)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在澆筑完畢后的12h以內(nèi)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保濕養(yǎng)護。
(2)混凝土澆水養(yǎng)護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對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jié)B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澆水次數(shù)應能保持混凝土處于濕潤狀態(tài),混凝土養(yǎng)護用水應與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蓋養(yǎng)護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應覆蓋嚴密,并應保持塑料布內(nèi)有凝結水。
(5)混凝土強度達到0.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裝模板及支架。
砂漿:
1、水泥進場使用前,應分批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復驗。檢驗時應以同一生產(chǎn)廠家、同一編號為一批。
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zhì)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硅酸鹽水泥超過一個月)時,應復查試驗,并按其結果使用。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拌制砂漿采用飲用水,水質(zhì)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的規(guī)定。
3、砂漿應通過試配確定配合比。當砂漿的組成材料有變更時,其配合比應重新確定。施工中當采用水泥砂漿代替水泥混合砂漿時,應重新確定砂漿強度等級。
4、凡在砂漿中摻入有機塑化劑、早強劑、緩凝劑、防凍劑等,應經(jīng)檢驗和試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機塑化劑應有砌體強度的型式檢驗報告。
5、砂漿現(xiàn)場拌制時,各組成材料應采用重量計量。砌筑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自投料完算起,攪拌時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不得少于2min。
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不得少于3min。
摻用有機塑化劑的砂漿,應為3-5min。
6、砂漿做到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應分別在3h和4h內(nèi)使用完畢。
7、砂漿試塊強度驗收時其強度合格標準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最小一組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的0.75倍。
(五)地面鋪裝
景觀道路道板鋪設施工順序:
基層 碎石 混凝土墊層 水泥砂漿 面層
基土:
1.填土應分層壓(夯)實,填土質(zhì)量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GB52020的有關規(guī)定。填土時應為最優(yōu)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積的地面填土前,應取土樣,按擊實試驗確定最優(yōu)含水量與相應的最大干密度。
2.基土嚴禁用淤泥、腐植土、凍土、耕植土、膨脹土和含有機物質(zhì)大于8%的土作為填土。基土應土均勻密實,壓實系數(shù)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不應小于0.90。
碎石墊層:
碎石墊層厚度按圖紙要求。墊層應分層壓(夯)實,達到表面堅實、平整。碎石的強度應均勻,最大粒徑不應大于墊層厚度的2/3;碎磚不應采用分化、酥松、夾有有機雜質(zhì)的磚料,顆粒粒徑不應大于60mm。
水泥混凝土墊層:
1、水泥混凝土層鋪設在基層上,墊層應設置伸縮縫。水泥混凝土墊層的厚度按設計要求。墊層鋪設前,其下一層表面應濕潤。
2、水泥混凝土施工質(zhì)量檢驗尚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的有關規(guī)定。
3、水泥混凝土墊層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徑不應大于墊層厚度的2/3,含泥量不應大于2%,砂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應大于3%?;炷恋膹姸鹊燃墤显O計要求,且不應小于C10。
找平層:
1、鋪設找平層前,當其下一層有松散填充料時,應予鋪平振實。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工程,鋪設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節(jié)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水泥砂漿及混凝土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3、找平層與其下一層結合牢固,不得有空鼓。找平層表面應密實,不得有起砂、蜂窩和裂縫等缺陷。
整體面層鋪設:
鋪設整體面層時,應徹底清除基層灰渣和雜物,用水沖洗干凈。表面應粗糙、潔凈、濕潤并不得有積水。鋪設前宜涂刷界面處理劑。結合層必須采用干硬砂漿,砂漿應拌勻、拌熟。整體面層施工后,養(yǎng)護時間不應少于7d,方準上人行走,整體面層的整平工作應在水泥初凝前完成。
石材質(zhì)量要求光潔度高,石質(zhì)細密、色澤美觀、棱角整齊、表面無隱傷、風化、腐蝕等缺陷,硬度為6度以上,磨光處理后表面平整,光亮如鏡,質(zhì)感強,有華麗高貴的裝飾效果,易清洗。石材產(chǎn)品放射防護符合JC518-93《天然石材產(chǎn)品放射防護分類控制標準》。
壓頂石安裝時接縫寬小于2mm,外露面磨光,磨光度60-80度,用厚2cm以上M10水泥砂漿或其它高強粘結劑粘結,并且平整牢固,接縫平直,無歪斜、無污痕和漿痕,表面潔凈,顏色協(xié)調(diào)。另外,板塊無空鼓,接縫無高低偏差。
全部安裝完畢后,清除面部的固定石膏和上口余漿殘跡,并按板材顏色調(diào)制水泥色漿嵌縫,邊嵌邊擦干凈,使縫隙密實,顏色均勻,待嵌縫完畢并干燥后,清洗石材表面污跡,使其表面光澤明亮。
(六)磚砌體工程
磚砌體是指燒結普通磚砌體工程。
1、磚砌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砌筑磚砌體時,磚應提前1-2d澆水濕潤。
(2)豎向灰縫不得出現(xiàn)透明縫、瞎縫和假縫。
(3)磚砌體施工臨時間斷處補砌時,必須將接槎處表面清理干凈,澆水濕潤,并填實砂漿,保持灰縫平直。
2、磚和砂漿的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3、砌體水平灰縫的砂漿飽滿度不得小于80%。
4、磚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嚴禁無可靠措施的內(nèi)外墻分砌施工。對不能同時砌筑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高度的2/3。
5、磚砌體組砌方法應正確,上、下錯縫,內(nèi)外搭砌,磚柱不得采用包心磚法。
6、磚砌體的灰縫應橫平豎直,厚薄均勻。水平灰縫厚度宜為10mm,但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
(七)木結構工程
(1) 在本工程中所設計的木構件按照國家相關木材行業(yè)規(guī)定做必要的木材防腐處理,所有露天構件必須采用經(jīng)過加壓防腐處理的木材。除因木材切割等引起的局部修整外,一般情況下,不得采用涂刷法,浸漬法或噴灑法等現(xiàn)場處理的辦法對木材進行防腐處理。木結構構件應根據(jù)其使用環(huán)境的不同而選用保護劑含量不同的加壓防腐木材。木構件的機械加工應在藥劑處理前進行。木構件經(jīng)防護處理后應避免重新切割或鉆孔。
(2) 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規(guī)定,根據(jù)材料的等級和防護處理質(zhì)量標識使用。施工時,必須按照設計要求使用規(guī)定等級的木材。
(3) 當需要用不同材質(zhì)等級的木材代替時,必須經(jīng)過業(yè)主及景觀設計師的同意,經(jīng)過換算方可替換。
(4) 施工時,應嚴格按照防腐材質(zhì)量標識規(guī)定的使用環(huán)境進行施工。不得隨意將防護劑含量低的木材用在環(huán)境要求較高的地方。
(5) 施工完畢后,應在木結構構件干燥后,在表面涂刷防護漆,以防紫外線引起的木材開裂等因素。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循相關木材專業(yè)的施工規(guī)定。
(6)木結構支座,節(jié)點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榫槽必須嵌合嚴密, 連接必須牢固無松動;木構件表面平整光潔,無錢搓、刨痕、無刺、錘印和缺棱角,清泊制品的光澤及木紋一致;木制品的栽口及起線應順直、割角應準確、表面平整、接頭處采用燕尾榫,拼接嚴密;
(7)施工中對木結構安裝位置對設計位置的容許偏差:(A)結構中心線間距±20m;(B)結構垂直度為結構高度的0.5%;(C)受壓或受彎構件對設計外形為構件長度的1/300;(D)支座軸線對支承面中心±10mm;
(八)金屬結構工程
(1)木結構中所有的金屬連接件,包括釘、木螺絲、螺栓以及其它金屬連接件,必須采用不銹鋼或熱浸鍍鋅的材料。鋼木組合所采用的鋼材及附件的材質(zhì)、型號、規(guī)格和連接構造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墊板、墊圈安裝緊密;
(2)鋼木組合的鋼板及墊板應平整,螺桿須平直,螺帽數(shù)量及螺桿伸出螺帽的長度應符合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木構件與磚石砌體及混凝土的連接處及支座墊木等必須進行防腐處理,并應符合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
(3)木結構中鋼件的焊接應采用電焊,不應采用氣焊或鍛接。
(九)給排水工程
1、給水管道安裝
給水管道在埋地敷設時,應在當?shù)氐谋鶅鼍€以下或按圖紙要求施工。管道接口法蘭、卡扣、卡箍等應安裝在檢查井或地溝內(nèi),不應埋在土壤中。給水系統(tǒng)各種井室內(nèi)的管道安裝,如設計無要求,井壁距法蘭或承口的距離,管徑小于或等于450mm時,不得小于250mm,管徑大于450mm時,不得小于350mm。管網(wǎng)必須進行壓力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給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須對管道進行沖洗。
給水管道與污水管道在不同標高平行敷設,其垂直間距在500 mm以內(nèi)時,給水管管徑小于或等于200 mm的,管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1.5m,管徑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管溝及井室
管溝的基層處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各類井室的井蓋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明顯的文字標識,各種井蓋不得混用。
重型鑄鐵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磚墻上,磚墻上應不少于80mm厚的細石混凝土墊層。
管溝的坐標、位置、溝底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管溝的溝底層應是原土層,或是夯實的回填土,溝底應平整,坡度應順暢,不得有尖硬的物體、塊石等。
管溝回填土,管頂上部200mm以內(nèi)應用砂子或無塊石及凍土塊的土,并不得用機械回填,管頂上部500mm以內(nèi)不得回填直徑大于100mm的塊石和凍土塊,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塊石或凍土塊不得集中。上部用機械回填時,機械不得在管溝上行走。
(十)電氣工程
成套配電柜購買具備生產(chǎn)許可證的企業(yè)產(chǎn)品。
柜金屬框架及基礎型鋼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箱(盤)內(nèi)配線整齊,無絞接現(xiàn)象。導線連接緊密,不傷芯線,不斷股。墊圈下螺絲兩側壓的導線截面積相同,同一端子上導線連接不多于2根,防松墊圈等零件齊全;
2、箱(盤)內(nèi)開關動作靈活可靠,帶有漏電保護的回路,漏電保護裝置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
3、照明箱(盤)內(nèi),分別設置零線(N)和保護地線(PEN)匯流排,零線和保護地線經(jīng)匯流排配出。
電線、電纜穿管敷設
電線、電纜穿管前,應清除管內(nèi)雜物和積水。管口應有保護措施,不進入接線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電線、電纜后,管口應密封。
線槽敷線應符合下珍規(guī)定:
1、電線在線槽內(nèi)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頭。電線按回路編號分段綁扎,綁扎點間距不應大于2m。
2、同一回路的相線和零線,敷設于同一金屬線槽內(nèi)。
3、同一電源的不同回路無抗干擾要求的線路可敷設于同一線槽內(nèi),敷設于同一線槽內(nèi)有抗干擾要求的線路用隔離,或采用屏蔽電線且屏蔽護套一端接地。
普通燈具安裝
燈具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重量大于3㎏及以下時,固定在螺栓或預埋吊鉤上。
2、燈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個燈具固定用螺釘或螺栓不少于2個,當絕緣臺直徑在75mm及以下時,采用1個螺釘或螺栓固定。
當鋼管做燈桿時,鋼管內(nèi)徑不應小于10mm,鋼管厚度不應小于1.5mm。
固定燈具帶電部件的絕緣材料以及提供防觸電保護的絕緣材料,應耐燃燒和防明火。
當設計無要求時,燈具的安裝高度和使用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一般敞開式燈具,燈頭對地面距離不小于2.5m(室外墻上安裝);
2、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應有專用接地螺栓,且有標識。
燈具的外形、燈頭及其接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燈具及其配件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涂層剝落和燈罩破裂等缺陷;
2、除敞開式燈具外,其他各類燈具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質(zhì)燈頭;
3、連接燈具的軟線盤扣、搪錫壓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接于螺口燈頭中間的端子上;
4、燈頭的絕緣外殼不破損和漏電。
安裝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采取防止玻璃碎裂后向下濺澆的措施。
投光燈的底座及支架應固定牢固,樞軸應沿需要的光軸方向擰緊固定。
建筑物景觀照明燈和庭院燈安裝
建筑物彩燈安裝應符合建筑物頂部彩燈采用的防雨性能的專用燈具,燈罩要擰緊。
發(fā)布:2007-08-13 13:11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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