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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購好爽產生糾紛找誰投訴?
白領熱衷通過朋友圈海外代購,工商部門負責人稱存在法律風險
新快報CBD記者 辛捷愷 實習生 鄧偉堅
近年來,代購尤其是海外代購十分紅火,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諸如“淘寶全球購”等大型代購平臺不斷為市民所熟悉。隨著微信朋友圈的發(fā)展,代購逐漸在朋友圈里興起,借助著朋友圈的人際關系得到了不少人的“幫襯”。不過,相關負責人為此發(fā)話,朋友圈代購一旦出了問題,新版《消費者權益法》難以“插手”。
找代購商采購可保證供應
如今,有很多的海外代購商在代購來自美國、歐洲、日本、韓國和中國香港等地的商品。消費者只要坐在電腦前,輕輕點擊鼠標便可買到世界各地的商品。代購商品從美容化妝品、營養(yǎng)保健品、服飾鞋類箱包,到電子消費品、珠寶手表、書籍樂器等,品種繁多。
而這股“代購風”現在也刮到了朋友圈里。“我家寶寶出生的第二個月到如今已15個月,奶粉一直都是托親戚朋友從香港帶來。”家住番禺區(qū)的白領蔡小姐說,900克一罐的奶粉,寶寶一個月需要兩罐以上,不能常去香港,只能委托別人幫忙帶奶粉。
當然,靠朋友代購很難保證買到足夠奶粉,于是,蔡小姐不時地在網上委托專門的代購商幫忙代購。她告訴記者,這些代購商平時有囤貨,所以總可以買到,只是價格相對貴一些。
新《消費者權益法》管不了
不過,微信代購也有風險。新《消費者權益法》實施滿半年,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近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興起的微信個人代購,對于消費者而言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法律界人士認為,“微信個人代購”及交易更多建立在雙方自覺守信的基礎上,“不可控”因素很多,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
楊紅燦稱,所謂“微信代購”往往打著“朋友、熟人幫忙”名義進行,代購人沒有辦理工商登記,許多人是業(yè)余兼職。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代購人就是經營者,出現糾紛后被視為普通民事糾紛的可能性更大,難以適用新《消費者權益法》的規(guī)定。
多數市民“懶理”代購風險
而對于微信代購的風險,多數市民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微信朋友圈只是為代購增加了一種可行的途徑,只要把購物的小票連同發(fā)票拿回來,便可避免與代購人因消費陷阱產生糾紛。“消費者委托代購人購買商品時應該提醒他,要把購物憑證拿回來,一旦遇到消費陷阱,追究的當然是銷售商而不是代購人。”蔡小姐說。
市民李先生說,交給正式的代購商去做會更安全、有保障,倘若出了問題也能避免陷入“投訴無門”的窘境。
金小姐(化名)做了多年導游,由于經常到日韓等地,親朋好友偶爾會委托她代購一些化妝品與護膚品,久而久之,人際關系圈里的甚至不熟識的人都會找她代購。她告訴記者,微信個人代購要“你情我愿”,“若要有保障,找正規(guī)的代購企業(y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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