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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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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違約、索賠、爭議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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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違約、索賠、爭議

  當事人違約責任包括下列情況: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而不論違約方是否有過錯責任。
  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對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不可抗力不是當然的免責條件。
  3、當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承包人應掌握索賠知識,依法進行索賠。
  索賠應當按下列要求進行:
  1、有正當?shù)乃髻r理由和充足的證據(jù)。
  2、按施工合同文件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3、認真、如實、合理、正確地計算索賠的時間和費用。
  施工項目索賠應具備下列理由之一:
  1、發(fā)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費用的損失。
  2、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fā)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經(jīng)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的變更)造成的時間、費用損失。
  3、由于監(jiān)理工程師對合同文件的歧義解釋、技術資料不確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施工條件的改變,造成了時間、費用的增加。
  4、發(fā)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5、發(fā)包人延誤支付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損失。
  6、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項目進行檢驗,且檢驗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項目缺陷的修復研發(fā)生的損失或費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暫時停工。
  8、物價上漲,法規(guī)變化及其他。
  當事人應執(zhí)行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爭議解決辦法。

發(fā)布:2007-07-23 11:08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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