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系統(tǒng) | OA系統(tǒng) | ERP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chǎn)品資料
X 關閉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tǒng) > 建筑OA系統(tǒng)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考前復習指導(104)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4)行政處罰的決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j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jù)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1)簡易程序。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jù),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執(zhí)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zhí)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2)一般程序。除上述規(guī)定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行政機關發(fā)現(xiàn)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jù);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可以進行檢查。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zhí)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并協(xié)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jù)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jù)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jīng)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7日內(nèi)及時做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jù)。

    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

    ①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②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③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④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情節(jié)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行政機關依照一般程序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nèi)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3)聽證程序。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①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3日內(nèi)提出;

    ②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7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③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④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⑤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⑥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jù)和行政處罰建議;

    ⑦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⑧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依照規(guī)定作出決定。

    (5)行政處罰的執(zhí)行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nèi),予以履行。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zhí)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規(guī)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zhí)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并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qū),行政機關及其執(zhí)法人員依照規(guī)定作出罰款決定后,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jīng)當事人提出,行政機關及其執(zhí)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

    ②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③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返還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賣款項。

發(fā)布:2007-08-07 12:34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文章:

泛普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tǒng)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tǒng) 項目管理系統(tǒng)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