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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地產估價師《理論與方法》判斷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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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本法是先分別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作業(yè)日期的重新購建價格和折舊,然后將重新購建價格減去折舊來求取估價對象價值的方法。 (  )

  2.成本法是根據估價對象房地產在建造時的構建價格,然后扣除折舊,以此來估算估價對象客觀合理的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  )

  3.成本法不適宜評估具有開發(fā)或再開發(fā)潛力的房地產價格。 (  )

  4.成本法中的“成本”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成本,而是價格。但價格中不包含利潤。(  )

  5.在成本法中,房地產成本采用的是實際成本。 (  )

  6.成本法評估出的價值一般是房地產所有權的價值。 (  )

  7.在完善的市場經濟下,土地取得成本一般是由購買土地的價款和在購置時應由買賣雙方共同繳納的稅費。 (  )

  8.建筑安裝工程費,包括建造商品房及附屬工程所發(fā)生的土建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裝飾裝修工程費用等。 (  )

  9.房地產開發(fā)成本扣除土地開發(fā)成本后的余額,屬于建筑物建設成本。 (  )

  10.為便于投資利息的測算,銷售費用應當區(qū)分為銷售之前發(fā)生的費用與銷售之后發(fā)生的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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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08 10:58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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