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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制度與政策》:共有建筑面積的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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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共有建筑面積的分攤

  5.7.1 共有建筑面積的分類

  5.7.2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的原則

  5.7.3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的計算公式

  5.7.4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的方法

  5.7.1 共有建筑面積的分類

  按是否應當分攤分類

  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按共有建筑面積的不同使用功能分類

  幢共有建筑面積

  功能共有建筑面積

  本層共有建筑面積

  【2007年真題】

  建在幢內或幢外與本幢相連,為多幢服務的設備、管理用房的面積,應作為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 )

  【答案】×

  【2006年真題】

  根據《房產測量規(guī)范》,下列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有( )。

  A.為建筑造型而建、無實用功能的建筑面積

  B.建在幢內且為本幢服務的配電房

  C.為多幢綜合樓服務的物業(yè)管理用房

  D.人防用的地下室

  E.用作公共休息場所的架空層

  【答案】ACDE

  5.7.2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的原則

  產權雙方有合法的權屬分割文件或協(xié)議的,按文件或協(xié)議分攤

  無權屬分割文件或協(xié)議的,根據房屋共有建設面積的不同使用功能,按相關建筑面積比例進行計算分攤

  5.7.3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的計算公式

  各戶應分攤的共有公用面積=分攤比例系數(shù)×參加分攤的各戶套內建筑面積

  分攤比例系數(shù)=各戶應分攤的共有公用面積之和/參加分攤的各戶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5.7.4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的方法

  住宅樓-以幢為單元,按各套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商住樓

  住宅部分

  商業(yè)部分

  綜合樓

  紅色為錄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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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13 09:59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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