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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估價師案例與分析復習要點: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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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

  《案例》P225,按份共有的抵押,為其享有的份額部分的抵押。

  《理論》P159,《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共有房地產(chǎn)只有經(jīng)……,才能作為以抵押為估價目的的估價對象”

  我想問,按份共有的情況,其他共有人無書面同意時,

  1、可以抵押嗎?

  2、如果可以抵押,那可以進行以抵押為目的的評估嗎?

  【回答】學員sunskyk,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擔保法解釋》第54條規(guī)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chǎn)中享有的份額設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chǎn)設定抵押,未經(jīng)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1、可以抵押嗎?——可以抵押

  2、如果可以抵押,那可以進行以抵押為目的的評估嗎——可以的

  ★問題所屬科目:房地產(chǎn)估價師——房地產(chǎn)估價案例與分析

責任編輯: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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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07-07-11 10:16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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