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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盤點業(yè)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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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盤點業(yè)務流程

      商品盤點是指對商品實有庫存數(shù)量及其金額進行全部或部分清點,以確實掌握該期間內(nèi)貨品狀況,并因此加以改善,加強管理。盤點流程大致可分為3個部分,即盤前準備,盤點過程及盤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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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流程說明:

  注意:分頁錄入盤點單

  (1):打開分銷管理系統(tǒng),單擊【業(yè)務切換】按鈕,選擇【庫存管理】、【庫存調(diào)整】進入【倉庫盤點單】窗口。單擊工具欄的【新增】按鈕,選擇表頭的【倉庫】、【庫位】,選擇完成之后,把光標停留在【商品條碼】處,然后用掃描槍掃入商品,掃入完畢之后點擊工具欄的【保存】按鈕,核對數(shù)量無誤之后,單擊工具欄的【驗收】按鈕。

  (2):【倉庫盤點單】做完之后,可通過【預盈虧統(tǒng)計】來查詢庫存的盈虧狀況。選擇【庫存管理】、【盈虧統(tǒng)計】進入【預盈虧統(tǒng)計】窗口,【驗收】處選擇【驗收】,然后選擇【日期】、【渠道】、【倉庫】、【庫位】然后單擊統(tǒng)計,即可查詢盈虧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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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財務驗收了【倉庫盈虧單】后,此時倉庫庫存數(shù)改變?yōu)閷嶋H盤點數(shù)。

  注意:

  ◆【盤點單】、【盈虧單】驗收之后是不可修改的

  ◆ 在做【倉庫盈虧單】之前首先做一下【商品庫存維護】

  ◆ 如果在【倉庫盈虧單】做盈虧處理的時候,如果有未驗收的單據(jù)的時候,此時驗收該單據(jù),驗收日期要選擇盤點日期之前或者盤點日期當天。

  操作要求:

  1. 門店必須每月15日—31日組織盤點,具體盤點時間必須提前通知門店會計。

  2. 店鋪必須在3-5天內(nèi)做完盤點,(各個店鋪的具體盤點時間由營運中心確定),并生成【倉庫盤點單】且驗收,在盤點期間,盤點單原則上由各個柜組的主管自行錄入,財務無條件支持。

  3. 盤點結(jié)束后門店會計打印《盈虧表》,必須由店鋪主管、班長、經(jīng)理(或總監(jiān))簽字后在1個工作日內(nèi)返給總部財務,并列明賠償人員及對應金額。(物流中心賠償標準待定?)

  4. 獎罰制度:違反以上要求處罰 元/條

  【2】流程說明(公司財務執(zhí)行)

  (1)總部財務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nèi),按照系統(tǒng)流程做《盤點盈虧單》的驗收。

  (2)獎罰制度:違反以上要求處罰 元/條。

發(fā)布:2008-06-21 09:30    編輯:泛普軟件 · yangyong    [打印此頁]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