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面臨的幾重風險
>摘要: 來源:上海證券報作者:新 平 眼下,各類互聯網金融正如雨后春筍般發(fā)展興盛起來。 繼“余額寶”之后,“活期寶”、“微銀行”等互聯網金融產品陸續(xù)上線。與此同時,由于云計算、搜索引擎、大數據等技術的 ...
來源:上海證券報作者:新 平
眼下,各類互聯網金融正如雨后春筍般發(fā)展興盛起來。
繼“余額寶”之后,“活期寶”、“微銀行”等互聯網金融產品陸續(xù)上線。與此同時,由于云計算、搜索引擎、大數據等技術的運用,金融消費者的交易行為逐步變得可記錄、可分析、可預測。由此,很多人估計,互聯網金融將吞噬傳統金融,從而使后者成為“21世紀行將滅絕的恐龍”。但筆者以為,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的沖擊已被明顯夸大了。事實上,互聯網金融在成長中還面臨著不少陣痛。
首先是競爭風險。目前,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理財模式、支付模式和融資模式三類。其中,“余額寶”、“活期寶”、“微銀行”等從屬于理財模式,“支付寶”、“拉卡拉”、“快錢”等從屬于支付模式,“人人貸”、“點名時間”等從屬于融資模式。就理財模式而言,這幾年互聯網金融以及傳統商業(yè)銀行之所以能采取高歌猛擊的態(tài)度,主要是因為我國的存款利率還沒有市場化。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推進,相信無論是互聯網理財還是商業(yè)銀行理財都將歸于沉寂。更為重要的是,目前“余額寶”主要將資金投資于貨幣市場基金等,風險較低,收益也不算高,是一款“銀行有、我也有”的產品,很難成為與商業(yè)銀行競爭的優(yōu)勢產品。為了挑戰(zhàn)商業(yè)銀行,不排除“余額寶”日后會投資高風險、高收益理財項目的可能,這就出現了信息披露的問題。如果信息披露不到位,一旦出現經營風險,金融消費者利益受損,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對金融消費者構成欺詐,從而給互聯網理財模式的進一步發(fā)展蒙上陰影。更令人關注的是,商業(yè)銀行經營有強大的資本金為后盾,上繳存款準備金后,有央行的流動性支持,一旦在理財業(yè)務中出現風險,不排除可以拿出部分資本金賠付,所謂在信息披露尚不到位的情形下履行“賣者有責”責任。那么,“余額寶”又拿什么來呵護金融消費者呢?
再有就是法律風險。現在很多互聯網金融實際上游走于“合法”和“非法”之間,稍有不慎就可能會觸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現在仍然有人意識不到非法集資的危害性,以“發(fā)展民間金融”的名義,要求國家有關部門給非法金融活動以生存空間。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的“非法集資活動”,往往披著高收益等“華美外衣”,一些人在急切求富和盲目從眾心理的支配下,草率甚至是盲目傾其所有參與集資,一旦資金鏈斷裂,即給集資參與者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甚至傾家蕩產,進而引發(fā)社會動蕩。因此,針對非法金融活動,有關部門應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手軟。以互聯網金融中的融資模式為例,當前一些P2P公司大搞線下業(yè)務,違規(guī)發(fā)行理財產品,信息不透明,期限錯配,遭遇清理整頓恐怕在所難免。
最后還有監(jiān)管缺失風險。目前,金融監(jiān)管部門之所以對互聯網金融抱觀望的態(tài)度,主要是對其是否是一種成熟的商業(yè)模式、能否實現風險的自我控制還有疑問。以淘金貸、優(yōu)易網、安泰卓越等互聯網金融企業(yè)為例,均先后爆出“卷款而逃”的新聞。事實證明,越是缺乏監(jiān)管,就越會加劇互聯網金融的野蠻生長,造成風險更難控制。
盡管如此,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形成的“鯰魚效應”卻是不容否認的。對于傳統金融來說,今天除了與互聯網融合、大力發(fā)展“金融互聯網”外,已別無選擇。完全有理由相信,開放、自由、共享的互聯網平臺將給傳統金融業(yè)創(chuàng)新帶來超乎想象的機會,金融領域新一輪的國際競爭可能就此拉開帷幕。
眼下,各類互聯網金融正如雨后春筍般發(fā)展興盛起來。
繼“余額寶”之后,“活期寶”、“微銀行”等互聯網金融產品陸續(xù)上線。與此同時,由于云計算、搜索引擎、大數據等技術的運用,金融消費者的交易行為逐步變得可記錄、可分析、可預測。由此,很多人估計,互聯網金融將吞噬傳統金融,從而使后者成為“21世紀行將滅絕的恐龍”。但筆者以為,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的沖擊已被明顯夸大了。事實上,互聯網金融在成長中還面臨著不少陣痛。
首先是競爭風險。目前,互聯網金融主要包括理財模式、支付模式和融資模式三類。其中,“余額寶”、“活期寶”、“微銀行”等從屬于理財模式,“支付寶”、“拉卡拉”、“快錢”等從屬于支付模式,“人人貸”、“點名時間”等從屬于融資模式。就理財模式而言,這幾年互聯網金融以及傳統商業(yè)銀行之所以能采取高歌猛擊的態(tài)度,主要是因為我國的存款利率還沒有市場化。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推進,相信無論是互聯網理財還是商業(yè)銀行理財都將歸于沉寂。更為重要的是,目前“余額寶”主要將資金投資于貨幣市場基金等,風險較低,收益也不算高,是一款“銀行有、我也有”的產品,很難成為與商業(yè)銀行競爭的優(yōu)勢產品。為了挑戰(zhàn)商業(yè)銀行,不排除“余額寶”日后會投資高風險、高收益理財項目的可能,這就出現了信息披露的問題。如果信息披露不到位,一旦出現經營風險,金融消費者利益受損,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對金融消費者構成欺詐,從而給互聯網理財模式的進一步發(fā)展蒙上陰影。更令人關注的是,商業(yè)銀行經營有強大的資本金為后盾,上繳存款準備金后,有央行的流動性支持,一旦在理財業(yè)務中出現風險,不排除可以拿出部分資本金賠付,所謂在信息披露尚不到位的情形下履行“賣者有責”責任。那么,“余額寶”又拿什么來呵護金融消費者呢?
再有就是法律風險。現在很多互聯網金融實際上游走于“合法”和“非法”之間,稍有不慎就可能會觸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現在仍然有人意識不到非法集資的危害性,以“發(fā)展民間金融”的名義,要求國家有關部門給非法金融活動以生存空間。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的“非法集資活動”,往往披著高收益等“華美外衣”,一些人在急切求富和盲目從眾心理的支配下,草率甚至是盲目傾其所有參與集資,一旦資金鏈斷裂,即給集資參與者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甚至傾家蕩產,進而引發(fā)社會動蕩。因此,針對非法金融活動,有關部門應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手軟。以互聯網金融中的融資模式為例,當前一些P2P公司大搞線下業(yè)務,違規(guī)發(fā)行理財產品,信息不透明,期限錯配,遭遇清理整頓恐怕在所難免。
最后還有監(jiān)管缺失風險。目前,金融監(jiān)管部門之所以對互聯網金融抱觀望的態(tài)度,主要是對其是否是一種成熟的商業(yè)模式、能否實現風險的自我控制還有疑問。以淘金貸、優(yōu)易網、安泰卓越等互聯網金融企業(yè)為例,均先后爆出“卷款而逃”的新聞。事實證明,越是缺乏監(jiān)管,就越會加劇互聯網金融的野蠻生長,造成風險更難控制。
盡管如此,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形成的“鯰魚效應”卻是不容否認的。對于傳統金融來說,今天除了與互聯網融合、大力發(fā)展“金融互聯網”外,已別無選擇。完全有理由相信,開放、自由、共享的互聯網平臺將給傳統金融業(yè)創(chuàng)新帶來超乎想象的機會,金融領域新一輪的國際競爭可能就此拉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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