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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騷擾、電話鬧,是誰出賣了我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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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打了好嗎,我已經不開車了。以后不要打了好嗎!”盡管王女士不厭其煩地像對方解釋,可是她的騷擾電話依然此起彼伏不停地響著。近日,王女士家買了輛新車,車還沒開過磨合期,各種推銷電話就吵得王女士及家人不得安寧。起初還為商家體貼服務感到高興的王女士,一天到晚陌生電話不斷,不是推薦保險,就是介紹加入車友會,汽車美容、維修、裝具、洗車種類齊全!一個星期內,王女士還收到類似短信十余條。據了解,我市內像王女士這樣被“信騷擾、電話鬧”的人還再少數,買房、買車、生病、升學、炒股等諸多領域內的個人信息皆出現被偷窺的現象。

  電話、短信長了眼睛,騷擾如影隨行。

  車主的煩惱——

  半個月前,王女士在買車時,填寫了一份個人資料。其中包括,姓名、年齡、職業(yè)、手機號碼、固定電話......“當時商家以回訪為由,要求我填寫這樣一份表格。”經分析,王女士認為除了家人及朋友知道自己購買新車,很有可能就是汽車經銷商泄露了自己的信息。

  房主的納悶——

  必先生是一名媒體從業(yè)者。今年春天買的房子,鑰匙還沒到手,電話卻先被商家的“體貼”服務炸開了鍋。“裝修、設計、搬家等各種商家信息塞滿手機。前幾天出差,不斷有陌生號碼打來,也不知道是采訪對象還是推銷人員,接了N個電話,結果異地欠費,那叫一個急啊!真不明白,我的手機號碼怎么會被這么多商家知道的?”

  考生的無奈——

  “近來,家里經常接到培訓班打來的電話,手機短信不斷,弄得我無法安心復習。”正在為明年高考備戰(zhàn)的吳同學告訴記者,這已經是他本周接過的第6個電話,手機里也不斷收到一些相關培訓班廣告訊息。他表示,自己并未與培訓班聯系過,而新家的電話也就幾位關系好的同學知道。

  股民的憤怒——

  新加盟股市的市民李女士,因為業(yè)務面較廣,不容錯過一通電話。然而偏偏在辦公室開會的時候,總有陌生號碼打入。“問我是否愿意接受委托理財,要不要參加炒股高手培訓班”。尷尬的局面令王女士繞頭,“我告訴他我不做,******股票都不做。并告訴他以后不要再打來??墒菦]過兩天,此類電話再次響起。”

  以上案例僅是垃圾短信泛濫的一個縮影?,F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隨處可見:孩子出生,推銷奶粉、婦嬰用品的電話便接踵而至。家人生病住院,藥品廣告等信息便向你襲來。新人結婚,婚慶公司便費心為你打造各種套餐服務......

  是誰出賣了我們的信息?

  據了解,這種“精確服務”短信及電話背后,存在的是用戶信息泄漏的情況。目前,人們買車、買房、買保險,辦理各種會員卡、優(yōu)惠卡、******卡,往往會被要求填寫真實詳盡的個人信息。 一種靠倒賣信息賺錢的職業(yè)應運而生,“信息販子”在 各種行業(yè)協(xié)會、俱樂部、團體花名冊等地 到處收羅信息,再把匯總的個人信息 賣給需要它的商家或業(yè)務人員,一份信息可以被賣上多次。因此才有數不勝數的電話短信紛擁而至了。

  網上叫賣、信息種類繁多。

  今天上午,記者按照“報料人”提供的線索,進入一家信息網站。網站聲稱可以提供國內各地老板、車主、房主等不同身份人群的資料。按照其中一個網站提供的QQ號碼,記者聯系上一位北京籍馬姓的男子。他提供兩個大連本地號碼,并表示他們有剛從******公司內獲得的最新股民資料,信息內容包括股民姓名、性別、地址、郵編、資金、電話等,價額再議。

  隨后,記者又搜索到另一類似網站,對方宣稱能提供的更大數目的股民資料。“數量可由60萬份增到77萬多份,資料是從******公司內部獲取,絕對真實”。全國各地的都有,僅大連股民的資料有幾萬份,要的話優(yōu)惠價一套5百元左右。

  為了解資料的真實性,記者以買家身份與其通過QQ聊天,并借口懷疑資料真實性,想先要幾個電話驗證一下。對方表示,信息太多,不可能一一查對。隨后他將一份大連股民資料的部分文檔傳過來。在對方提供的名單中,記者看到大部分電話能打通,且大部分用戶大多表示自己在炒股。

  對方表示,如果大份額購買,價額相對低廉。對方要求記者將貨款匯到帳戶上,隨后便將信息發(fā)至郵箱。

  信息倒賣背后的黑暗利益。

  從交友聊天到商家信息,從辦假文憑到倒賣黑車,從虛假中獎信息到各種詐騙廣告,當人們越來越離不開手機的時候,數量龐大的垃圾短信、騷擾電話也緊跟其后,不但占用人們寶貴時間,甚至還有可能給人們帶來經濟上影響。

  垃圾短信肆意橫行,黑幕背后隱藏著什么的利益關系?

  據了解,信息販子們收羅的客戶資料也是要支付一定費用,一條信息費用根據來源渠道、用途不同,價格從幾角錢到幾元錢不等。同時, 業(yè)務員之間也互通有無,互相交換資料,使這些個人信息變成公共資源,并多次反復使用。

  某房地產公司企劃部負責人透露,之所以選擇短信這種廣告方式,主要是因成本低廉。如果做一個路牌廣告,一年至少要上幾十萬元,但是短信廣告這種就可以在三四萬元達到相同的效果。找代理公司,群發(fā)幾十萬短信,快速便捷,還是一對一的傳播。

  短信廣告低廉的價格,使不少商家成為推動垃圾短信泛濫的始作俑者。事實上,低成本不僅吸引了“三無”商家,連一些正規(guī)商家也對短信廣告趨之若鶩。

  信息時代,誰來保護我們的隱私。

  網絡法律專家劉得良教授曾表示,個人資料屬于個人信息,雖然可以公開,但何時何地向何人在何范圍內公開,由信息所有者自己決定。未經信息所有者的授權,其他人不得使用。同時提出,網民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重要的個人信息不要輕易在網絡上公布;如果公布以后,也應對被允許使用的對象采取有效的約束措施。

  個人信息如同商品一般被倒買,成為部分商家和中介公司的賺錢工具,有的經營者甚至利用出售消費者的個人信息資料作為營利手段。這不僅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正常生活,也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

  我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有關人士指出,這是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一種公然侵犯。目前國內沒有對隱私權還沒有專門的法律予以保護,但《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已經把消費者隱私權作為一項單獨的權利給予保護。“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不得要求消費者提供與消費無關的個人信息”“經營者未經消費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據介紹,《條例》中所稱的“個人信息”,是指消費者的姓名、性別、職業(yè)、學歷、聯系方式家庭地址、電話、Email、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指紋、血型、病史等。這些信息有的屬于消費者個人,有的屬于消費者的家人,就其內容而言,屬于私人信息秘密;就其性質而言,則應當作為隱私權納入人格權的范疇。

  他山之石:香港對于保護個人信息的保護規(guī)定。

  目前,香港政府已經制定了《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條例規(guī)定如果促銷電子郵件、傳真、錄音電話、手機短信以及視像信息將受到規(guī)管,發(fā)布信息者須注明來源,并提供“拒絕接收”選項供市民選擇……若促銷者違規(guī)發(fā)出信息,初犯者最高罰款10萬港元,再犯者則罰款50萬港元……而且不愿意接收該信息的市民可以將電話號碼登記在冊,日后所有SP都要在香港電訊管理局申領名冊,不能向名冊上人士發(fā)信。

發(fā)布:2007-03-28 13:57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